新闻详情
频道
幼儿教育 辅导教育 英语教育 素质教育 综合教育
搜索
亲子教育 早教 幼儿园 婴儿游泳馆 1对1对辅导 在线教育 少儿英语 作文培训 美术教育 潜能教育 机器人教育 O2O教育 母婴 舞蹈教育 音乐教育 留学 青少年英语 IT培训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聚合
品牌动态 教育招商 教育商机 品牌专区 行业专题 教育排行榜
新闻
教育加盟资讯 幼儿教育资讯 英语教育资讯 辅导教育资讯 素质教育资讯 综合教育资讯
教育品牌网 > 教育政策 >

教育部:今年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

| 来源:教育品牌网
        9月13日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务求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整改。

       《通知》强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按照标准对培训机构逐一对标研判,完善整改台帐,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实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

       《通知》中明确指出,若今年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另外,《通知》要求强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将整改工作纳入中小学开学检查,将是否存在“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通知》提出,各地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签订整改任务责任书。教育部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于每月15日和30日各通报一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展开全部
我要留言(让总部第一时间联系我)
  • * 先生 女士
  • *